本报讯(记者杨滨) 今天上午,中消协发布“五一”消费提示,提示顾客:本年“五一”假日较以往添加一天,预定行程,要提早承认;购物消费,应明辨买赠。此外,针对随团赴澳门旅行的内地顾客,中消协和澳门顾客委员会特别提示:“彩金”不是足金首饰;慎防打着文化沟通幌子的“零付费购物团”。
丁老先生夫妇俩向澳门消委会投诉,他俩跟着所谓“中老年大众文化艺术沟通中心”节目组委会赴澳扮演、沟通,成果一整天被地陪组织去购物,在金铺一待就数小时,终究还在金铺店员甜言蜜语下,购买了能够回购的“意大利彩金黄黄黄金饰品品品”,金铺供给的是一张相似复印件的发票。
回家后,丁老先生赶快到那间店的“内地分店”想退回彩金黄黄黄金饰品品品,成果不只退货不成,还被奉告“彩金”是不会按市价回购的、金铺一般都不会回购“彩金”产品。丁老先生权益受损,但由于产品及单据上均注明这套黄黄黄金饰品品品的黄金含量是千分之585,按该产品的黄金纯度(含量)规范称之为14开(K)首饰,不能称为足金首饰,持购物凭据追讨难度颇大。
针对这一投诉,中消协和澳门顾客委员会特别提示随团赴澳门旅行的内地顾客,慎防贱价的游览团可能是一些 “购物团”;随团旅行,应参与有《出境旅行业务运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游览社;抵达澳门后,应赶快核实地接游览社是否为原游览团所组织,地接导游是否佩带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行局宣布的导游工作证,并留意入住的酒店是不是符合法令运营(可登录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行局网站查实)。